关于开展广州市公共文明形象艺术创意征集大赛及展演活动的通知
各区、县级市文明办,市文广新局、市工商局、团市委、市广告行业协会:
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、决胜之年。为活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气氛,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,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将于8月至10月,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“广州市公共文明形象艺术创意征集大赛及展演活动”,以公共文明形象艺术展演为新载体,宣传文明,倡导文明,推动文明广州的建设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活动主题
一言一行讲文明,一举一动展形象
二、 活动目的
围绕“创建文明城市,建设幸福广州”的内容。以公共文明形象艺术展演的形式宣传文明、倡导文明,结合时代的发展和民众生活对文明的需求,创作出内涵深刻、形象生动的公共文明形象艺术,以活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气氛,使文明形象、文明行为深入人心。
三、创意大赛内容及要求
(一)内容
1、倡导遵守公共交通秩序;
2、倡导维护公共卫生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;
3、倡导环境保护、垃圾分类、低碳生活;
4、倡导公共文明礼仪,讲文明用语;
5、倡导友爱互助、邻里和睦;
6、倡导健康饮食,开展全民健身;
7、倡导参与志愿服务、慈善捐助;
8、其他公共文明行为。
(二)要求
1、作品须采用角色扮演、形象设计、行为展示的基本形式进行设计,既可以反映城市文明形象、展示市民文明行为,也可以对不文明行为作出批判性的展示。
2、作品要求创意新颖独特,主题鲜明,形象生动,内涵深刻,表达准确,信息传递清晰。
3、同一场合的展演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,展演时长不限。
4、作品不得含有商业广告成分。
5、作品必须保证原创,杜绝抄袭。如有侵权,后果自负。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。
6、入选作品作者获得奖励并保留名誉权。作品修改权、使用权等其他权利归主办单位。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作品进行筛选和删减。
四、报名方式
(一)邮寄地址。凡参赛作品都要详细填写“广州市公共文明形象艺术创意征集大赛参评登记表”(见附表),并邮寄至广州市文明办(地址: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7楼东侧广州市文明办活动组;邮编:510045;联系人:刘妙芬;联系电话:83105466)。表格可登陆“广州文明网”下载。
(二)截稿日期:从即日起至9月15日。
五、时间安排
大赛及展演分为以下三个阶段
(一)启动阶段:2011年8月份中旬。邀请省、市属媒体刊登(播)征集创意的启事,并广泛征集创意稿子。
(二)评审阶段:2011年9月中旬至9月下旬。由市文明办邀请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选,选出优秀作品。
(三)展演阶段:2011年10月。在各区、县级市各组织一场优秀作品展演,各区、县级市文明办负责场地和演出队伍组织。团市委、广州市志愿者协会组织青年志愿者配合展演工作。市文广新局负责展演艺术指导。
六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
协办单位:市文广新局、团市委、各区(县级市)文明办、广州市志愿者协会、广州市广告行业协会
支持媒体:广州日报社、广州市广播电视台、大洋网、广州文明网
七、评奖方式
由专家、学者组成评委会,对入选作品的展演进行评审,评选出金奖1个,银奖3个、铜奖5个、优秀奖10个,同时,设立最佳创意奖、最受欢迎奖若干。获奖作品将由主办单位给予稿酬奖励。
八、展演安排
2011年10月份,举行12次展演。
(一)主题:倡导遵守公共交通秩序(2场,其中1场为地铁扶梯搭乘,1场为礼让斑马线)
时间:10月11日(星期二)
地点:黄埔区大沙东地铁站内;越秀区动漫星城内
承办:黄埔区、越秀区文明办;市地铁总公司、一汽巴士公司
(二)主题:倡导维护公共卫生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(2场)
时间:10月14日(星期五)
地点:南沙区滨海公园、增城市挂绿广场
承办:南沙区文明办、增城市文明办
(三)主题:倡导环境保护、垃圾分类、低碳生活(2场)
时间:10月18日(星期二)
地点:番禺区洛浦街珠江社区、陈家祠广场
承办:番禺区文明办、荔湾区文明办
(四)主题:倡导公共文明礼仪、讲文明用语(2场)
时间:10月21日(星期五)
地点:海珠区滨江街周周乐广场、天河体育中心
承办:海珠区文明办、天河区文明办
(五)主题:倡导友爱互助、邻里和睦
时间:10月25日(星期二)
地点:从化市街口街青云社区
承办:从化市文明办
(六)主题:倡导健康饮食,开展全民健身
时间:10月28日(星期五)
地点:花都区花山镇香草世界
承办:花都区文明办
(七)主题:倡导参与志愿服务、慈善捐助(2场)
时间:10月31日(星期一)
地点:萝岗区金雁农民工公寓、白云山风景名胜区
承办:萝岗区文明办、白云区文明办;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
以上活动场地、保安、人员组织、道具设备等由各区、县级市文明办承担并提出具体方案,创意方案由市文明办统一协调。各个活动均邀请广州市广播电视台、广州日报、信息时报、大洋网及部分省属媒体跟踪报道。
九、分工安排
市文明办:(一)负责活动统筹协调;(二)负责活动宣传报道;(三)负责活动部分经费。
团市委: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、各高校团体积极参与征集大赛及配合参与展演。
市文广新局:负责邀请专家、学者对活动汇总的文明行为创意进行艺术审核把关。
市工商局、市广告行业协会:负责发动各广告公司积极参与征集活动,并对内容进行初审。
各区、县级市:负责组织辖地范围内的展演。
十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“广州市公共文明形象艺术创意征集大赛及展演活动”是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项目,全市各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,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。
(二)明确分工,保障到位。各单位根据本次活动的方案和所承担的工作项目,拟出具体工作方案,明确时间,任务和分工,将活动项目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,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各项工作。展演经费不足部分请各区(县级市)从“创文”专项补贴经费中支出,由各区(县级市)统筹安排。展演所需人员(青年志愿者)安排请各级团委支持配合,团市委要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。
(三)加强沟通,协调推进。要加强部门之间、部门与区之间的沟通,相互支持,相互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推进活动顺利开展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广州市公共文明形象艺术创意征集大赛参评登记表







